我个人倾向于认为,一个人大部分工作全包全干(大多数人不可能全才,所以向他人购买一些服务在所难免),自己就是自己的后援,这个人才叫做独立开发者.
如果几个人一起合伙或者招聘他人,应该叫工作室,这里面的人只能称作开发者,因为他们互相依赖于工作室内的其他人.
接受投资的话,即使是你一个人,不管是不是有偿无偿的资助,你已经到了需要依赖他人的资助,开发才能进行下去,不再是独立了.
另外扯个题外话,感觉现在网上喜欢把商业游戏和独立游戏设为两个面,这点我不是很认同.商业游戏的另一面,应该是非商业游戏(即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游戏).即使你这个游戏是完全自己一个人开发,有盈利的目的在里面,那就属于商业游戏.